《芳华》原著读了七成,本来应该读完再写读后感的。实在是忍不住想比比两句。 

我这人写所谓的读后感从来不挖深处的东西,只会瞎比比。 

《芳华》原书名《你触摸了我》,正如其名,全书基本都是围绕“触摸事件”展开。本书其实当之无愧的主人公我认为,只是刘峰一人。故事讲述者是几十年后的作家萧穗子,在她的笔下,对我们的主人公甚至自己整个部队文工团生涯全都带着文学批评式的客观,与刻薄。可以说是强迫症一样地复刻了她的回忆,因为太追求完整呈现所以有心理揣测,而她的揣测,太过追求客观反而带着置身事外的恶意与自暴自弃式尖锐(后文想到了再展开)。——也由于不刷滤镜,所以基调就如同书封一样灰、白还有一抹刺目混浊的绿。 

读了原著再审视电影,只能说冯导在平均用力并且试图皆大欢喜地回忆他的青春。因此对几条副线的删改尤其是萧穗子本人的改动,以我看来可以算是相当不满了。 

摘两段我印象深刻的句子: 

“信自然是个由头,真话我也不会往上写。那时我的真话往哪儿都不写。日记上更不写。日记上的假话尤其要编得好,字句要写漂亮,有人偷看的话,也让人家有个看头。我渐渐发现,真话没了一点儿也不难受。我跟爸爸都在彼此大而化之的字句里读出真话。” 

“刘峰对我的关怀同情,基于对我父亲的认同,为此我都可以爱他了。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另,挺喜欢何小嫚头发和眼睛那段描写的,也很喜欢她在陆军医院和排长以胆石定情的桥段,那颗被体液与苦楚磨砺出的另类的珍珠一定给了孤独被排挤者最大的无声的抚慰吧。 

以上(我真是写不来读后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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